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动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教育高质量发展,以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为依托,展示新时代青少年音乐教育优秀教学成果,搭建青少年音乐艺术交流更高平台,山东演艺集团联合山东省音乐家协会拟定于2023年4月30日-5月2日,在济南举办“小音乐家·明日之星”第四届山东省青少年音乐展演。
PART.01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山东演艺集团
山东省音乐家协会
承办单位
山东艺术教育发展有限公司
PART.02
大赛组别、类别
组别划分
声乐类
包含独唱、重唱、合唱等,唱法不限。
幼儿组、儿童A组、儿童B组、儿童C组、儿童D组、流行曲风组、少年A组、少年B组、少年C组、组合A组、组合B组、组合C组、组合D组。
乐队类
儿童乐队组、儿童弹唱组、
少年乐队组、少年弹唱组。
器乐类
包含吉他、贝斯、架子鼓等。
幼儿A组、幼儿B组、儿童A组、儿童B组、儿童C组、儿童D组、少年A组、少年B组、少年C组、组合A组、组合B组、组合C组、组合D组。
各类别、组别年龄划分
幼儿组6岁(2017年出生)
儿童A组7岁(2016年出生)
儿童B组8岁(2015年出生)
儿童C组9岁(2014年出生)
儿童D组10岁(2013年出生)
流行曲风组10-15岁(2008年—2013年出生)
少年A组11岁(2012年出生)
少年B组12岁(2011年出生)
少年C组13-15岁(2008年—2010年出生)
组合A组6岁(2017年出生)
组合B组7-10岁(2013年—2016年出生)
组合C组10-15岁(2008年—2013年出生)
组合D组(12人以上组)8-15岁(2008年—2015年出生)
PART.03
大赛规则
曲目要求
1、各组别参赛者均自选一首曲目。
2、演唱、演奏曲目的时间规定在4分钟之内,时间过长,评委有权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。
3、乐队类演唱曲目的时间规定在4分钟之内;表演形式与人数编制不限;鼓励原创作品,可加分。
奖项设置
1.大赛设20%金奖、30%银奖、50%铜奖,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,同时对获得金奖的选手颁发奖杯。
2.组合组设金、银、铜奖,根据分数划定各奖项。
3.优秀教师奖:对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老师,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。
4.组织奖:本届比赛设组织奖,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。
5.设立山东青少年艺术人才资源库:荣获金奖的选手们将获得“小音乐家·明日之星”荣誉勋章;有机会被推荐至国际、国内知名音乐学院深造;提供一对一名师培训机会;推荐选手入选全国各职业交响乐团、民乐团、合唱团下属的青少年团;推荐参加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等。
PART.04
往届赛记
PART.05
报名方式
下滑页面,报名方式了解更多
时间安排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-4月17日
2.比赛时间:2023年4月30日-5月2日
3.联系人:周老师、刘老师
4.联系电话:15864038265(同微信号);18766184258;18678825825
5.赛程安排、比赛地点通知、成绩公布等相关通知事项将在“山东艺术教育”公众号公布。
报名方式
长按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。
邀请参加
“小音乐家·明日之星”
第四届山东省青少年音乐展演